2020年12月(yue)31日,《化(hua)妆(zhuang)品(pin)注册(ce)管理办(ban)(ban)法(fa)》草(cao)案正式(shi)通过国家市场监管局(SAMR),并更(geng)名为《化(hua)妆(zhuang)品(pin)注册(ce)和(he)公(gong)告管理办(ban)(ban)法(fa)》 [2]。 2021年1月(yue)12日,最终法(fa)规的全(quan)文(wen)正式(shi)发布,并将于2021年5月(yue)1日生效[3]。
新(xin)规定总共(gong)包括6章和(he)63条。与2020年7月发(fa)布的先(xian)前草案相比,新(xin)法规进行了进一(yi)步修改和(he)简化,以增加清晰度和(he)逻辑性。
主要修订如下:
修改化妆品/新化妆品成分注册者和通知者的要求,并为国内负责人增加新的义务。
化妆品注册(ce)管理办法(草案) | 化妆品注(zhu)册(ce)通(tong)知(zhi)管理办法 | |
化妆(zhuang)品/新化妆品成分注册和通知者 | 1. 具有与待注册或通知(zhi)的(de)化妆(zhuang)品相适应的(de)质(zhi)量管(guan)理体(ti)系,并配(pei)备具有化妆(zhuang)品质(zhi)量和安全专业知(zhi)识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(chan)或质(zhi)量管理经验的质(zhi)量安全(quan)负责人; 2. 具有与待注册或通知的(de)化妆品(pin)兼容的(de)供应商选择,成分接受,生产过程(cheng)和质量控(kong)制(zhi),设(she)备管理,产品(pin)测试和样(yang)品(pin)保留等管理系统; 3. 具有化(hua)妆(zhuang)品(pin)安全风(feng)险评估,不良反应(ying)监测(ce)和(he)评估,以及与要注册或通(tong)知的化(hua)妆(zhuang)品(pin)兼容(rong)的化(hua)妆(zhuang)品(pin)召(zhao)回系(xi)统。化(hua)妆(zhuang)品(pin)注册人和(he)通(tong)知人应(ying)配备与上述系(xi)统的实施兼容(rong)的机(ji)构和(he)人员,并(bing)具有确保实施各种(zhong)系(xi)统的能力。 | 1. 是依(yi)法(fa)设立的企业或者(zhe)其他组织; 2. 具有与待注册或通知的化妆(zhuang)品兼(jian)容的质量管理体系(xi); 3. 具有不良反(fan)应(ying)监测和评估的(de)能力。
注(zhu)册人首(shou)次申(shen)请特殊化妆(zhuang)品注(zhu)册或者通(tong)知(zhi)人首(shou)次进行(xing)普通(tong)化妆(zhuang)品申(shen)报的(de),应当提交符合(he)本规定(ding)要求的(de)有(you)关证明文件。 |
化妆品/新化妆品(pin)成分国(guo)内负责人 | · 以(yi)注册(ce)者或通(tong)知(zhi)者的名义注册(ce)或通(tong)知(zhi)化妆品(pin)或新(xin)成分,并(bing)将(jiang)产品(pin)投放国(guo)内市场(chang); · 协(xie)助注(zhu)册(ce)者或通知者进行不(bu)良化妆品(pin)反应监测(ce),产品(pin)召回以及新成分(fen)安全性监测(ce)和报告; · 与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。 | · 以注(zhu)册者或(huo)通(tong)知者的名义注(zhu)册或(huo)通(tong)知化妆品或(huo)新成分(fen); · 协助(zhu)注(zhu)册者或(huo)通知者进行不良(liang)化妆品反(fan)应监(jian)测,以(yi)及新成分安全监(jian)测和报告; · 协助注册人或(huo)通知人实(shi)施化妆品和(he)新化妆品成(cheng)分的召(zhao)回; · 根据与(yu)注册人(ren)和(he)通知人(ren)的(de)协议,承担在国(guo)内市场投(tou)放的(de)化(hua)(hua)妆品和(he)新化(hua)(hua)妆品的(de)相应质(zhi)量(liang)和(he)安全责任; · 与药品行政管理部(bu)门的监督检查配合。 |
2.完(wan)善了化妆(zhuang)品委托生产确认的要求。
化妆品注册管理(li)办法(草案) | 化妆品注册通知管理办法 |
化(hua)(hua)妆品(pin)委(wei)托(tuo)(tuo)生产的,化(hua)(hua)妆品(pin)登记人或者(zhe)申(shen)报人应当在申(shen)请注册或者(zhe)通知(zhi)时(shi)提交委(wei)托(tuo)(tuo)关系(xi)文件。 | · 家用化(hua)妆品:化(hua)妆品生(sheng)产(chan)企(qi)业在申(shen)请注(zhu)册或通知(zhi)时应(ying)通过(guo)信息服务平台(tai)确认委(wei)托生(sheng)产(chan)关系; · 进口(kou)化妆品(pin):化妆品(pin)注册人(ren)或申报人(ren)应当提交委(wei)托(tuo)关系文件。 |
3.添加了更改外观通知的新情况。新法规规定,除非因成分来源变化和其他原因导致产品配方发生细微变化,否则通报的普通化妆品不得更改产品配方。
4.删除了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续签的注册人自我检查要求,并指定续签申请应在产品注册证书到期前的90至30个工作日内提交。
5.删除与肥皂管理有关的规定。